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国清
副组长:雷先阳、肖芳
成 员:唐媛、任国峰、李杏莉、徐慧兰、刘爱忠、罗家有、林茜、曾明、段燕英、丁萍、尹逊强、李敏
二、考核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的原则。突出对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导师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
导师姓名 |
招生专业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胡国清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2 |
已招直博生1名 |
陈立章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2 |
|
颜 艳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 |
|
吴心音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 |
已招直博生1名 |
秦家碧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 |
已招直博生1名 |
黄瑞雪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1 |
|
路 婵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1 |
|
龚雯洁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1 |
|
肖 芳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卫生毒理学 |
1 |
|
丁 萍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卫生检验与检疫学 |
1 |
|
开天瀚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卫生检验与检疫学 |
1 |
|
合计 |
|
|
13 |
不含专项(少干)计划 |
注:少干计划不占学院和导师招生指标,不在上表招生计划数内,但每名导师招生总人数不能超过3人(含少干计划)。
四、招生考核对象
1.考生资格审查与报考材料评议: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认真落实教育部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工作办法》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筛选,对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和考核。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具体审查办法如下:
每份申请材料分别由报考导师和专家组进行审核。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由3位专家组成,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材料审核成绩= 50%×导师成绩+ 50%×专家组成绩。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核的名单,参加考核人数与导师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3:1。材料审核成绩仅用于对考生能否进入考核的资格认定,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2.确定面试考核考生名单:完成有效报名且经报考导师和学院考核专家组审核通过的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名单见附件1),包括已预录的“本-博创新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项计划(少干)考生待学校公布初试成绩后,根据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是否入围面试考核。已预录直博生不再参加本次考核面试,但需在5月8日之前提交由本科毕业学校出具的是否有违纪违规受到处罚、能否正常毕业等情况的书面说明,不符合学校招生录取条件(如受到违纪处分、不能按期本科毕业等)的考生将取消预录资格。
五、招生考核方式与时间
1.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地点: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老校区或新校区(待定,请关注QQ群通知)
3.复试时间:2023年5月5-6日(具体安排请关注QQ群通知)
六、招生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情况、对重大政治原则问题的认识和立场;宗教信仰和参加民主党派情况;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其对本人的影响;其他需要向组织汇报的问题等。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外语水平考核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考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面试。专业能力考试的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创新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对挫折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考核成绩按考生报考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和考核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的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网上自测形式(具体操作见附件2),所有复试考生(本博计划考生除外)于5月3日20:00之前自行完成测试,未按时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以学校学工部心理中心出具的考核意见为准)者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2.录取原则:
(1)根据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确定。
(2)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每位导师招生博士生人数不能超过3人限额(包括专项计划在内),每类专项计划只限招1人。
(4)当某导师未录满招生计划人数时,需再次组织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进行重新面试(考生自愿报名),直至完成调剂补录。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我院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根据相关文件,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学制要求如下表:
2023年博士生新生学费、奖助学金标准、学制
学位类别 |
学 费 (万元/生.年) |
学业奖学金(万元/生.年) |
助学金 (万元/生.年) |
学 制 |
学术型 |
1 |
1.5 |
2 |
4年 (直博生为5年) |
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及少干计划新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干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九、其他
1.调档。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非在职“少干计划”外单位考生,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档案按调档函地址邮寄至我院。本院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由学院统一办理。
2.定向协议书签订及脱产攻读证明递交。录取为“少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通知要求签订并提交“定向协议书”。
3.复试结果公示。
学院招生考试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需在公示期间实名通过如下“4.咨询与投诉”渠道向学院反映。
4.咨询和投诉:
学院招生咨询:尹老师,0731-89667216,31327169@qq.com
学院招生投诉:郭老师,0731-89667218,ggp1008@126.com
5.考生联系QQ群:请参加我院博士招生复试的全体考生加入“湘雅公卫2023年博士复试”QQ群:528243111,今后考试复试通知将会在群内发布。
6.本通知中未尽事项,请查看《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gra.csu.edu.cn/info/1011/39050.htm )。
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2023年博士招生考生名单
附件2、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博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验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