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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5-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中大党组字【2014】19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共卫生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一、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任办法

聘任工作由党委书记牵头,院长参加,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采用民主推荐方式,自主择优聘任,报党委组织部审定,由校党委、行政批复。

 

三、岗位职数

学校下达我院确定的科级干部职数为2名正科级(含综合办公室和业务办公室主任,不含学生办公室主任),按照我院办公室人数规模,暂时只设置一个综合办公室,待人员规模和工作量增加后再同时设置业务办公室。本次聘任的职位为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综合办公室干事(保留正科级)1名。

 

四、聘任范围

全院范围内符合任职条件的在校和短期出国(一年以内)的正式职工均属于可聘任对象。

 

五、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学校党政的决定和决议。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与聘任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经验和能力,办事公道,勤政廉洁,遵纪守法。

 

2.新提任正科级职务学历、工作经历要求: 

专职管理干部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在副科长(含副科级干事)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要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身心健康。 

4. 年龄条件为: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

 

六、工作步骤

 

1.根据学校确定的科级干部职数,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决定采用民主推荐方式,择优聘任。

2.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科级干部职数,确定聘任干部人选。

3.拟任职人选公示。

4.上报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相关材料(任职人选结果报告,提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材料,干部信息采集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5.上报任职人选,由校党委、行政分别批复发文。

 

七、时间安排

此次科级干部的聘任工作原则上计划在12月份完成。

 

八、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握条件和政策,确保本单位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2.现任科级干部必须坚守岗位,新聘任的科级干部到任后,及时进行工作交接。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不能将“裸官”、违规在企业兼(任)职或持股等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不准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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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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